买过期调料

购买过期调料时,消费者和商家都应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和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权益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如果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则为一千元。

消费者在购买到过期食品时,有权向商家或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商家或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商家责任

商家应定期检查库存的调味品,一旦发现有过期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予以处理,如销毁或退回给供应商。

商家销售过期食品,除赔偿消费者损失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包括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吊销许可证。

处理建议

消费者在发现购买到过期调料时,首先应与商家进行协商,寻求退换货或者小额赔偿的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商家或生产者赔偿损失。

消费者应保留好购物凭证和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综上所述,购买过期调料时,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商家有责任及时处理过期产品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时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避免购买到过期产品,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