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费减免申请材料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费减免申请材料

一、申请对象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费减免申请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 优秀学生;
  3. 因特殊原因造成学费缴纳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条件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2)学习成绩良好,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无违纪行为。


  1. 优秀学生:

(1)学习成绩优异,排名专业前10%;
(2)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取得一定成果;
(3)在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4)品行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1. 因特殊原因造成学费缴纳困难的学生:

(1)因疾病、家庭变故等特殊原因导致经济困难;
(2)有其他合理原因导致学费缴纳困难。

三、申请材料

  1. 申请表:申请人需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

  2. 身份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由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② 家庭收入证明(由家庭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
③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优秀学生无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1. 学习成绩证明: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 近一年学习成绩单;
② 近一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2)优秀学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 近一年学习成绩单;
② 近一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③ 科研成果证明;
④ 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⑤ 文体活动获奖证书。


  1. 因特殊原因造成学费缴纳困难证明:

(1)疾病证明:由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
(2)家庭变故证明:由家庭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 申请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四、申请流程

  1. 申请人登录长江大学文理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填写《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3. 审核通过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学院财务处。

  4. 学院财务处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学费减免处理。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 申请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 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申请人的个人信息。

  4. 学院将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学费减免额度。

  5. 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学院教务处或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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