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不合格,劳动合同解除时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绩效考核不合格,劳动合同解除时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一、引言

在职场中,绩效考核是衡量员工工作表现的重要手段。然而,有些员工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在绩效考核中不合格。此时,企业可能会选择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那么,绩效考核不合格,劳动合同解除时的赔偿范围有哪些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二、绩效考核不合格,劳动合同解除时的赔偿范围

  1. 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月工资。


  1. 未提前通知期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未提前通知员工,需要支付未提前通知期工资。未提前通知期工资的计算方式为:未提前通知期工资=月工资。


  1.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前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二倍工资。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为:二倍工资=月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月数。


  1. 经济补偿金与未提前通知期工资的差额

如果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已经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和未提前通知期工资,但实际应支付的金额与已支付金额之间存在差额,企业需要补足差额。


  1. 其他赔偿

除了上述赔偿外,根据具体情况,企业可能还需要承担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如果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进行赔偿。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如果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3)因解除劳动合同给员工造成损失的赔偿:如果企业因解除劳动合同给员工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总结

绩效考核不合格,劳动合同解除时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经济补偿金、未提前通知期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与未提前通知期工资的差额以及其他赔偿。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依法支付各项赔偿,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员工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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