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的归档制度有哪些具体规定?

常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的归档制度是我国档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详细介绍常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的归档制度的具体规定。

一、归档范围

  1.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照片等。

  2.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其他单位、部门之间往来的文件、资料、信函等。

  3.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内部管理、业务活动、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4.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参加各类会议、活动形成的文件、资料。

  5.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

二、归档时间

  1.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应当及时将各类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一般应在文件、资料形成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归档。

  2. 对于紧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归档时间,但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归档要求

  1. 归档文件、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伪造、篡改、损毁。

  2. 归档文件、资料应当分类、编号、装订整齐,便于查阅。

  3. 归档文件、资料应当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分类,分别立卷、归档。

  4. 归档文件、资料应当标注档案名称、形成时间、保管期限等信息。

四、归档程序

  1.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各部门在形成文件、资料后,应及时将文件、资料送交档案管理部门。

  2. 档案管理部门对收到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归档要求。

  3. 档案管理部门对审核通过的文件、资料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并填写档案目录。

  4. 档案管理部门将整理好的档案送交档案室进行保管。

五、档案保管

  1.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室应当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2. 档案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如档案柜、档案架、温湿度控制设备等。

  3. 档案室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整理,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4. 档案室应当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立卷,便于查阅。

六、档案利用

  1.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

  2. 档案利用者应当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 档案利用者应当爱护档案,不得损毁、篡改、涂改档案。

  4. 档案利用者应当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及时归还档案。

总之,常宁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档案的归档制度对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归档制度的规定,做好档案的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为我国人力资源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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