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在职博士生教育逐渐成为我国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帮助广大考生了解在职博士生招生政策,现将“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解读会预告”及“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进行详细解读,以供参考。
一、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解读会预告
为方便广大考生全面了解在职博士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于近期举办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解读会。以下是解读会的相关安排:
解读时间:2023年10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解读地点:我校学术报告厅
解读内容:
(1)在职博士生招生政策解读
(2)在职博士生培养模式介绍
(3)在职博士生招生流程及注意事项
(4)现场答疑
- 报名方式:请有意参加的考生于2023年10月10日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线报名。
二、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
- 招生对象
在职博士生招生对象为我国企事业单位、机关、部队等在职人员,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在其他方面具有突出业绩或贡献
- 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
我校在职博士生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如下:
(1)哲学类
(2)经济学类
(3)法学类
(4)教育学类
(5)文学类
(6)历史学类
(7)理学类
(8)工学类
(9)农学类
(10)医学类
(11)管理学类
(12)艺术学类
- 招生名额
我校在职博士生招生名额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名额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 报名时间
在职博士生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份至4月份,具体时间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 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
(6)其他相关材料
- 招生考试
在职博士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课,考试形式为笔试。
(2)复试:复试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科研潜力。
- 录取原则
在职博士生录取原则为“德才兼备、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 培养方式
在职博士生培养方式为“在职学习、集中授课、分散实践”,学制一般为3-4年。
- 学位授予
在职博士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计划,取得相应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学位。
总之,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解读会及在职博士生招生简章为考生提供了全面了解在职博士生招生政策的机会。广大考生应关注解读会及招生简章的发布,积极准备报名和考试,争取顺利进入心仪的在职博士生培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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